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6-2031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及资本性项目施工结算第三方审核(框架)服务
2. 服务地点:福建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北路 12 号
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确定 2 名中标人。第 1 名中标人承包份额原则上不低于 50%,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4. 服务期限:五年
(二)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6-2031年度检维修项目等结算审计服务
2. 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福炼大厦
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确定 1 名中标人。仅与排名第 1 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4. 服务期限:与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同履行结束期限保持一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暂定自 2026 年 8 月至 2031 年 6 月,约 4 年 10 个月。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 服务范围: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6-2031年资本性项目及检维修工程结算一次审核,其中:资本性项目施工费暂估:12 亿元;日常维修项目施工费暂估:7.5 亿元;大检修项目施工费暂估:7.4 亿元;以上施工委托量均为暂估,甲方不承诺最低委托量
2. 服务要求:
乙方至少指派 2 名审核人员(其中须含 1 名项目负责人)常驻甲方现场办公(作息时间同甲方长白班人员,如需请假,需经甲方业务主管同意);如果业务量比较集中时,随时增加进驻现场人员;乙方驻甲方人员离开甲方,需向甲方报备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1. 服务范围:合同期内检维修项目等结算审计服务,具体包括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含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代管的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送审的检维修项目、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合同及其他合同(不含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提供审核意见书,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合同期内暂估结算审计服务费总额约 22 万元,甲方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 服务要求:
(1)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其更新文件(如有)要求,提供 5 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
(2)进度要求:送审金额不大于 50 万元的,从接到送审资料之日起 5 日内审核完成;送审金额大于 50 万元的,从接到送审资料之日起 10 日内审核完成。
(3)准确审核工程结算,并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
(4)乙方服务人员应确保具备承担甲方委托服务所需资质和能力,且相关资质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5)乙方服务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含甲方代管企业)须遵守甲方、甲方代管企业承包商管理等 HSE 各项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6)乙方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石化定额标准和地方定额标准等,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成本。
(7)甲方不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常驻甲方现场提供服务。但乙方应在甲方需要时,派遣相关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现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为其现场的全部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等。
(9)乙方应为其现场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10)项目经理经乙方授权后代表乙方负责履行合同,对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及成果性文件质量审核把关并负总体责任。
(11)乙方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应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如甲方认为该等人员能力素质不足以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12)乙方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相关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13)HSE 要求:零事故、零污染、零伤害。
(14)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保密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