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桥湖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的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JG2025-158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桥湖加油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5-1582)于2025年04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以下答疑;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提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均未提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10:增值税发票提交及评审规定中,第3条款(3.相关说明,招标文件42页);若投标人暂未能提供相关业绩工程发票,是否可以用3.3条款中(即招标文件42页),投标人提供由发包人(或分包合同的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作为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详细评审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及计分表”执行。
提问: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218页:投标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汇总表是否对应241页附件13中的“(1)投标人单位业绩合同清单”的表格?
回复: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单位业绩汇总表”均指“投标人单位业绩合同清单”,投标人无需额外提供“投标人单位业绩汇总表”。
提问: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218页:无显示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汇总表,若有,是否对应242页中(2)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合同清单?(2)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合同清单应附在投标文件的哪个章节目录位置?218页目录中,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汇总表”?
回复: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汇总表”均指“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合同清单”,投标人无需额外提供“投标人主要人员业绩汇总表”。
提问:4.招标文件第243页附件14:(单个项目)发票汇总表,若对应的工程业绩暂未能开具工程发票,此表格应该如何填写?发票信息是否留空?抑或是保留附上此表,填写好合同及竣工相关信息,后附暂未开具发票的证明文件?
回复:保留表格,发票信息可留空,完善相关信息,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件10 增值税发票提交及评审规定”“3.相关说明 第3.3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问: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5:主要材料品牌选用情况表中有部分材料例如:粘土陶粒砌块、复合墙板、50mm厚岩棉夹心暗扣彩钢板、陶瓷瓦、柴油发电机组、10KV干式变压器等材料是招标清单及图纸里面未提及的,诸如此类材料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删减?还是品牌表中所有材料都必须附上品牌,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回复:对于招标清单及图纸里面未提及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提问: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220页第10条提到:在一份合同中能体现的单位或者个人业绩,或者初步评审或者详细评审业绩,不重复提供合同复印件。请问在此条款说明中,未提及验收表、验收报告或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是否也无需重复提供,请明确是否无需重复提交单位或者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验收表或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可不重复提供,只需要说明(或索引)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即可。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海石油分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50604/20250604104736_97516.pdf